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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电器产品在澳洲市场必须进行MEPS能效认证

来自:MEPS能效认证 发布于:2023-04-08 09:48:10

第一、MEPS能效认证简介

  MEPS是澳州能耗认证(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s),是澳洲关于最小能耗执行标准。电子电器产品的能耗性能越来越受到普通消费者的关注,世界各地具有对电子电器产品能耗方面的要求很认证,澳洲政府于2005年颁布新标准AS/NZS4665,该标准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Part I:AS/NZS 4665.1:2005,规定了评估外接电源(External Power Supplies)供应器最低能源性能的测试方法以及测试设备的要求;同时,也对能效标记制定了相关的等级; 第二部分Part II:AS/NZS 4665.2:2005,规定了外接电源的最低能源性能标准(MEPS),从2008年10月1日开始,销往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外接电源产品必须符合MEPS的要求。澳大利亚政府的能耗要求包括能耗标贴与最低能耗标准(MEPS)两方面。

第二、MEPS能效认证标志

MEPS

第三、MEPS能效认证标签

1. MEPS能效标签简介

  澳大利亚能源定额标签(The Energy Rating label)是一种比较标识,标签图形(如下图所示)包含一个矩形底座和底座顶部的一个半圆,这个半圆呈“表盘”状图形,标识星级定额。表盘半圆标有六星,沿着刻度盘的顺时针方向排列,星级越多,表明能效越高,运行成本越低。底座中间用数字标识该电器“正常”服务条件下的年(或每小时)评估的耗电量(洗衣机用水量),即CEC。

2. MEPS能效标签特点

(1)星级给出该型号能效水平的直观描述,星级越高表示效率越高;

(2)能耗值给出基于能耗试验对该型号器具年度耗电量的估计以及家庭器具的典型使用信息;

(3)不同产品的能源定额标签略有不同。

3. MEPS能效标签的使用

(1)位置:标签张贴在产品的正面或悬挂,空调器标签可以悬挂在包装外表面;

(2)标签的材料和形状:不干胶,悬挂的标签用耐久的卡片,形状和尺寸各种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同,要按标准的规定制作;

(3)颜色:标签上的各种颜色标准都有明确规定。

第四、MEPS能效认证产品范围

1.下列电子产品,强制要求销售时必须附带能耗标贴:

(1)电冰箱与制冰机

(2)洗衣机

(3)干衣机

(4)洗碗机

(5)空调(单相的强制,三相的自愿)

2.下列的产品也需要按照最低能耗标准(MEPS)的基础进行管控,即规定了它们的最低能耗水平:
      (1)电冰箱与制冰机(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 修订于2005年1月1日)

      (2)主压储存式电热水器 (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

      (3)小型主压储存式电热水器(<80L) 和低压热交换式 (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参考AGO中的限值和测试方法)

      (4)三相电动机 (0.73千瓦 to<185千瓦) (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修订于2006年4月)

      (5)单相空调 (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分别修订于2006,2007和2008年4月1日)

      (6)制冷功率达到65千瓦的三相空调 (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修订于2007年10月1日)

      (7)直管荧光灯镇流器(from 1 March 2003),注意除MEPS外,镇流器还需要标示出效能指数(EEI)

      (8)直管荧光灯 – 包含550毫米至1500毫米且照明功率大于16瓦(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9)配电变压器 – 11千伏 和 22千伏 等级为10千安至2.5兆伏安 (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10)商用冷藏柜 (自备式及遥控系统) (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
 
3.以下的产品虽然还未列入强制管理的目录,但是不久的将来也必须符合能耗规范并且获取认证,其中部分产品执行日期已经确定。

      (1)外置电源 (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2)机顶盒 (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3)电视

      (4)家庭娱乐设备:(音视频设备) (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

      (5)冷热水饮水机

      (6)自动贩卖机

      (7)商业制冰机

      (8)灯管系列

第五、MEPS能效认证须知

  MEPS即澳大利亚能效等级标识,20世纪7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最大的两个州新南威尔士州(NSW)与维多利亚州(Victoria)共同提出了推行能源标识制度的建议,但直至1986年才开始实施强制性标识制度。1992年有5个州和1个领地同意实施强制标识制度;2000年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强制标识制度。目前在澳大利亚全境内,电冰箱、冷冻机、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单匹冷气机这6种产品都必须加贴强制性的能效标识,而对燃气热水器等3种使用煤气和天然气的产品实施自愿性的能效标识。

  澳大利亚的能效标识(Energy Rating Label)制度也采用了类似欧盟CE标识的自我声明的方式,但企业应向澳大利亚温室气体办公室注册其产品的能效信息。为了确保制造商所声明的能效资料的准确性,澳大利亚政府实施政府(国家)检测计划:从零售渠道购买电器送到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测试。如果检测结果表明制造商进行虚假声明,将依据各州法律对其进行一系列制裁,并取消产品注册(取消产品的销售权)。所以最初的检查测试费由政府承担,而任何为证实或推翻最初检测结果的后续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澳大利亚政府为鼓励制造商不断提高产品能效,还专门设置了至高节能荣誉奖(TESAW),该奖是为了鼓励市场上最高效率星等级产品一个荣誉制度。目前仅涉及电器类和燃气类产品,可以帮助消费者迅速确定市场上最有效率的产品。此荣誉每年进 行更新,为了符合TESAW奖,产品必须达到最小能源效率标准。制造商也必须允诺其产品符合获得奖项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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