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REACH检测简介
欧盟REACH指“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注册”, 是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一项化学品管理法律。它类似于特殊产(商)品的登记、授权和许可证制度,将化学品安全信息举证的责任完全转到企业身上,主张“没有数据就没有市场”。2001年2月,欧盟公布《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2003年5月公布咨询文件进行公众咨询;2003年10月最终形成REACH法规议案提交部长理事会讨论;2005年11月REACH通过了一读;2006年12月13日,欧洲议会以529票赞成、98票反对、24票弃权通过了关于REACH法规的二读议案;REACH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开始生效,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
二、欧盟REACH制度要求
(1) 注册(Registration):要求年产量超过1吨的所有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及应用于各种产品中的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其基本信息,对年制造量或进口量大于或等于10吨的化学品和化学物质还应进行化学安全评估并完成安全报告。
(2) 评估(Evaluation):评估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包括测试草案的审查和注册符合性审查;测试草案的审查是要求年生产量在100吨以上的注册者或下游用户提交测试草案,优先处理年生产量在100吨以上的PBT、VPVB等物质;注册符合性审查是抽查各吨数范围档案的5%,审查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法规的要求。
(3) 授权(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品进行许可授权,其中包括CMR(所有1类或2类致癌物质、诱导基因突变的物质或对生殖有害的物质),PBT(持久的、生物累积的和有毒的物质),vPvB(非常持久、高生物累积性物质)等。
(4)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自身、配置品或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所引致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且需在共同体层面予以指出,则委员会或某成员国应提交档案,风险评估委员会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在分别考虑了档案相关部分的基础上阐明对限制建议的意见,欧委会根据有关程序做出最终决定。
三、欧盟REACH法规物质类型
欧盟REACH法规将物质的存在形式分为三类:物质(Substance)本身、混合物(Mixtures)中的物质和物品(Article)中的物质。欧盟REACH 法规拥有一套完善的注册及评估体系,涉及约3万种化学物质,几乎涵盖了所有出口到欧盟的产品(除了食品、药品和农药)。应对欧盟REACH 法规的SVHCs要求,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都需承担相应的义务:
四、欧盟REACH法规目前趋势
高度关注物质SVHC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为具有如下特性的物质:
(1) 致癌,致突变和对生殖有毒性,1,2类;
(2) 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
(3) 高持久性,高生物蓄积性;
(4) 具有同等影响的物质 (如内分泌干扰物)。
欧盟REACH法规涉及的不仅是化学品的生产商,还囊括了进口商、下游产业等多个领域,包括广泛应用化学品的轻工、机电和纺织行业等,至目前为止,被列为SVHC候选物质共173项。
欧盟REACH法规实施后,据估计大约有3万种物质(包括中间体)需要注册。欧共体的政府刊物上公开刊登了《欧洲现有商业化学品目录》(EINECS),在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网站主页上也可找到该目录。产量在1吨以上的化学物质都已列入该目录。除了该目录以外的化学物质,只有那些生产或进口超过1吨的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另外,欧洲化学物质信息系统(ESIS)上有高产量-低产量清单,这份清单可能是市场上存在的、数量每年10吨或以上、需要注册物质的很好的清单,可到欧洲化学品管理局网站上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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